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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了

发表时间:2018-08-25用户:文字君阅读:951
  文 / 风林海
  时间真是个残酷的暴君,有时候它毫不留情的在我们脸上画下斑驳皱痕,有时候又似柔情似水的少女,不离不弃的陪伴在我们身前身后。
  《一》
  那一年青青还不到一岁,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文静因为产假已满,不得不把幼小的青青托付给奶奶照管,临行前,文静回头又看了一眼幼小的青青,本来那么爱笑的孩子此刻却把粉嘟嘟的小脸绷得紧紧,看着文静不哭也不闹,似乎在埋怨文静这么狠心抛下她不管了,文静看着孩子那双水莹莹的大眼睛心酸了,走出家门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文静只觉得浑身发冷,丝丝凉风钻进骨髓的寒,她曳紧了红色的风衣,拭去眼眶的泪水,拎起挎包坐进等待她很久的车里,去了距离青青一百多公里的地方工作去了。
  时光荏苒,文静回家探亲时青青已经八个月了,青青在奶奶精心的照料下已经长成一个胖娃娃了,两只肉嘟嘟的小手里抱着一个彩色软皮球在玩,文静看到乖巧可爱的小青青扑过去抱起了孩子,只听哇得一声,青青哭了起来,奶奶忙不迭的跑过来接过孩子说“静儿,你吓着孩子了。”文静哭了,"奶奶,我要带着孩子去工作”。那一年文静二十八岁。虽然工作又忙又累,可想到可爱的青青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
  青青一天天在长大,文静白天上班,晚上给孩子洗脏衣服,爱人看到文静这样劳累,心疼了,试探着说:“静儿,还是把青青送给奶奶管吧”,文静斩钉截铁的说“不,我要让孩子在我的身边长大。”有一次由于加班,文静回不了家,就把青青托给邻家大姐照看,因为青青想妈妈,一直又哭又闹,邻家大姐实在没办法了就给她吃了很多零食,半夜,青青拉肚子,还发起了高烧,文静和爱人忙着把她送去就近的医院,折腾了一宿,青青才退烧。文静却趴在孩子床边睡着了,爱人不忍心娇弱的文静有个什么闪失,偷偷又把青青送回了奶奶家。
  就这样青青在一接一送中慢慢长成了三岁的小女孩儿。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文静带着蹦蹦跳跳的青青去了幼儿园,看着人见人爱的青青被老师拉着小手走了,文静不由有点感叹,时间走的真快,小青青怎么一下就长成一个大娃娃呢!
  时间也在青青的一哭一闹中长大着!
  《二》
  南南十八岁那年上高三,鬼使神差的喜欢上了他们的班长。他们的班长学习好,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宽宽的肩膀上斜挎着军绿色的书包,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微笑,他是所有同学的好朋友,不管谁有困难他总是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南南有一个英语总是发不准音,求教班长,班长毫不犹豫的放下还没有做完的物理作业,耐心的帮南南纠正了哪个单词的发音,南南感激的说了声谢谢,从那一刻起,南南心头涌起了一股无法言说的感觉,这个班长似乎就是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的化身。
  开校的第三周末,老师挑换了座位,南南被老师安排在了第二组的第三排,班长却被安排在第三组的第三排,还好,南南一偏头就可以看到文质翩翩的班长了。有一次上语文课,南南专心致志的听着课,忽然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的在盯着自己看,南南扭头一看,是班长,南南的脸刷的红了,心想,难道班长看出了自己的心事?只听老师说:“请大家注意听讲了”。南南迅速回过神来,那时候学校校规非常严肃,一旦发现有谈恋爱的学生,学校一律开除。南南松了一口气,还好,老师没有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的小九九。
  很快高三第一学期就要结束了。一个周末的自习课上,南南打开英语书看到一张纸条,夹在书的第八十六页里,是班长的,周日邀南南去爬山,南南的心狂跳不已,去还是不去?最后南南想起严厉的父亲,没敢回纸条。
  转眼,紧张而枯燥的高中生涯结束了。南南和同学们都各奔东西,互相联系的也不多。甚至南南已经忘了哪个班长。
  十年后的一天,南南去银行办汇款,人多,还得排队,南南一回头看到了一张面孔,似乎在哪儿见过,又怎么也想不起来,南南暗自思忖着,还是想不起来,到是哪个陌生的人笑笑地走了过来,“嗨,南,你还好吗?”说话间已伸出了宽厚的左手,南南脑子里过电一样的想起来了,“哈,你是,班长?”十年后的班长已不再青春,额头明显长出了几缕白发,背有一点儿驼,穿着一双老式运动鞋,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只是那张还阳光的脸上有了些许沧桑。看到今日的班长,南南尽然没有一点点的惊喜,她想努力找回少年时代的那种感觉,即便是一点点也好,可是,时间终是个无情的侩子手,它已经扼杀了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中最初的美好。
  时间被青春一寸寸消耗掉了!
  《三》
  琳琳已经是第二次结婚了。
  记得第一次婚姻是别人介绍的,男孩敦厚老实,话不多,不会哄女孩子开心,琳琳心气高,人又长的漂亮,洁白如玉的肌肤,小巧玲珑的身材。顾盼生辉的眼睛,一副当代时髦的美人胚子。开始琳琳不同意这门婚事,后来经不住母亲的威逼,勉强同意完婚了。婚后,家里一切是琳琳说了算,男孩木讷,唯命是从,贫穷夫妻百事哀,婚姻一旦现实到材米油盐中,一切的浪漫都不复存在,何况对于这样不懂世故的男孩,赚钱养家都有点难。三年后,琳琳背着父母,和男孩离了婚,净身出户。
  第二任丈夫是经过婚介所认识的。那男的长的圆浑魁梧,能言善辩,那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成活人,女人总是感性动物,经不住男人的甜言蜜语,匆匆就从了人家,虽然母亲极力反对,也没有阻止住琳琳要嫁给这个男人的决心。
  婚后,琳琳整个一个保姆身份,凡事稍不顺男人心意,就遭拳打脚踢,琳琳有泪只能暗自吞肚里,看着自己一天天鼓起的肚子,琳琳只能认命了。
  六年后,我再见到琳琳,已不再是从前哪个矜持美艳的琳琳了,很随意的穿着一双拖鞋,圆浑的腰部把外衣纽扣撑的快要蹦开了,一头灰黑的头发扎成松松散散的刷子,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光彩,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眼光怯怯的看着我,听她母亲说,琳琳过的并不好,被那男的呼来唤去的,整个一个小丫鬟。
  此时,我想起《红楼梦》里贾母说的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也许这就是琳琳的命吧。
  当我离开时,琳琳无不后悔的说;"这几年时间被我白白的浪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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