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美文 情感文章 散文随笔 生活随笔 心情日记 现代诗歌 古词风韵 爱情故事 语录名句 微小说 影评 杂文 佳句
×取消主题

读书人都去哪了

发表时间:2018-04-10用户:有个人阅读:1971
  好久没写过什么了,最近读史读多了,略有感悟,随笔记下已做总结。
  说起中国的“读书人”发展,我们不得不从古说起,太远的就不记了,毕竟隔的太远,真假也就不好辩证了。我们先从满清说起……
  文人打哪来?就是读过书有文化的人。怎么证明你有文化?古时科举、今时文凭……满清政府从建都北京改元大清开始就一直沿用明朝的科举制度,虽然其间有规制上的改动,但归根结底还是延续了民众的固有习惯。以儒治国,尊孔孟。
  清政府,一个能统治中国300年的政权体系(共产党至今也不过65年),要知道:“国之根本在教育”。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所以能维持300年的教育体制就绝对是值得了解和推敲的了。哦,对了,在开篇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科普一下满清的官员体制,毕竟多数文化人的最终目标是考公务员。但到底有些什么官让他们不惜“十年寒窗呢”?毕竟我们从甄嬛那里了解的是后宫的官阶体系,但对和中堂、纪大学士等人到底是个什么官就一知半解了。
  首先清政权是中央集权制,集权于一身的最高统治者是皇帝。那么皇帝就是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的代名词,并且还是世袭制,这就意味着你不管如何有能力、有政绩,终其一生也只能混到政治局常委就算拉倒。不过另外提一句,要说什么能管制皇帝,那就是教育了——儒家信条要求皇帝修德行善,关切臣民的需要;并且约束他在典礼场合谨守礼仪及遵奉古制,为芸芸众生树立榜样。皇帝不能违背传统习俗,也不得忽视士绅的"舆情",除非在紧急状况下,否则他不能违反情理征辟丁忧守制的官员。当与六部九卿的大臣议政时,皇帝在道义上要容纳他们的规谏。作为皇室的一员,皇帝不能违背帝室宗法或不遵祖训,这些东西同样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藐视这些限制将合乎情理地招致言官的谏诤,或引发宫闱政变甚至叛乱。孟子认为民众有反抗的权利,叛乱便是这种观念的必然结果,也是对君主行为的最强有力的遏制。如果皇帝谨慎认真地履行最高权力,同时又尊重上述种种条件,那么就自然能够确保得到大臣的敬仰和官民的拥戴,并因而得以理直气壮地宣称他是以"天子"及天人关系协调者的身分替天行道。
  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最高机构是“内阁”(相当于国务院)。明朝开国皇帝在1380年废除宰相一职后就建立了内阁。清朝承袭这一机构,指定了四名大学士和两名协办大学士组成内阁,其中一半为满人,一半为汉人。他们组成了皇帝的一个咨议班子,很接近于旧时的宰相一职,但在这六人中间没有一位正式的首脑,他们也不能直接向六部衙门和外省督抚发号施令,只有皇帝才能这样做。内阁大学士为皇帝起草谕旨、敕令和诏书,并协助他作高层决策。由于他们控制了奏折的呈递渠道,并能在将奏折呈给皇帝之前对其作出评判,所以便有了影响皇帝决策的权力。另外,因为他们职近中枢,故备受尊敬,而且被看作是帝国中的最高级官员。按规定,只有已获"进士"功名的人才能被委命为大学士,而大学士的任期也是无限制的,原因纯粹是无更高的职位委派给他们。
  内阁在康熙朝时期失去了一些权力,其时康熙帝逐渐信用南书房的侍臣为他草拟论旨和敕令。到1729年,内阁又遭受了致命的打击,即军机处的成立。这个新机构取代了内阁成为皇帝最亲近谋臣的角色,而且抢夺了它最初的大部分职能,仅留下一些日常事务让它处置。此后大学士就演变成封赏给一些元勋文臣的尊贵虚衔;他们不再需要处理正规的政务了。军机处之所以创立,部分是由于雍正帝需要一个联系紧密的助手小班子帮助他起草敕令,并就军国要务提供机密性建议;部分则由于它是一种避开权势显赫的亲王,从而进一步巩固皇帝权力和提高效率的手段。因此,这个结构的创建,构成了清朝专制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军机大臣一般从大学士、六部尚书和侍郎及其它一些二品或二品以上文官中遴选,然而偶尔也会起用一位四品或五品官做军机大臣,以作为皇帝恩宠的标志。最初,军机大臣的数目是三个,但1745年增加到了十个;不过他们的平均数目是五到六个,由满人和汉人分任。就官制而言,军机大臣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但实际上总是有一位领班大臣,此人在早些时候通常是一名满族大学士,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则往往是一名满族宗室亲王。军机大臣在禁宫之内办公(不同于衙门设在宫外的内阁大学士),因此能随时应皇帝之召见。他们每天在破晓前,通常在凌晨3点到5点之间开始办事,参详已由皇帝披阅并加朱笔评注的奏折。随后,在早晨7点到9点之间觐见皇帝,1749年前是单独觐见,后来则改为集体觐见。在这两个小时里,他们与皇上商讨国事,并就一些皇上还未批阅的奏折提出对策建议,以及尽力记下皇上的旨意,然后回去起草谕旨,即所谓的"廷寄"。1749年以后,起草廷寄的繁重工作留给了章京们来做。草旨经章京领班审阅后呈给军机大臣作进一步审核,然后这份最后的定稿才呈送给皇帝批覆。

  军机大臣一般都有兼职,因为他们除了领取原有官职的俸禄外,不再有任何薪俸,所以军机处的开支一年只有区区10,500-11,000两。(1两=1.63美元=6.2人民币)也就是说只有106,113——111,166元人民币。
  在军机大臣之下是32个章京--16个汉人和16个满人。他们轮流值班,一半值昼班,另一半值夜班,负责日常管理和文牍事务。由于他们参与重要国务,因此被称为"小军机"。确实,在整个清朝时期,有34个章京最终被擢升为军机大臣。如果特别受到皇帝宠信,章京有时能发挥比军机大臣更大的影响,比如在1898年光绪皇帝就任命四个维新分子当军机处章京,负责"百日维新"。
  在内阁和军机处之下是六部,它们构成了中央管理机制的骨干。这六部是吏部(负责管理官员,相当于今天的组织部)、户部(人口资源,相当于今天的统计局、国土资源部)、礼部(朝廷礼事。国务院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性事宜)、兵部(负责军备。国防部)、刑部(司法刑事。司法部)和工部(工程建设。建设部、水利部、林业部、煤炭部....)。每个部有两名尚书(部长)和四名侍郎(副部长),官职由满人和汉人平均分配,每个部有四个司,但户部和刑部例外,户部有十四个司,刑部有十八个司。惹人注目的是中央政府中居然没有外交部,因为儒家意识的天下一统帝国,传统上不维持任何西方所理解的平等外交关系;也不承认有任何对外事务,只认为有藩务、夷务或商务。
  在六部中,吏部居首。除了那些内阁大学士和军机大臣外,官吏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在三年任期结束时,要举行一次形式上的议叙考功以决定升黜。"回避法"规定选员不得在其族籍所在省份担任要职,且同一族内的两人不得在同一地或同一衙门任职,以杜绝任人唯亲及结党营私的现象。这些规矩固然是有些例外的,但不多见。退休的年龄在1757年确定为55岁,1768年提高到了65岁,但这一规矩并不严格实行。
  内阁、军机处和六部是中央政府的中枢机构,此外还有其它一些重要的"佐理"衙门。官阶紧随六部之后的是理藩院(外交部?),这个部门不是从明朝继承而来,也无任何别的历史先例可循,大约在1636年作为"蒙古衙门"而建立起来。但是,随着清朝疆域的扩展,这个衙门接管了与西藏、新疆和俄罗斯等方面的关系;在它创建两年之后,它的名称改为理藩院。它以一位承政(后改称尚书)和左右参政(后改称左右侍郎)各一名为首,在乾隆朝则还增加了一名额外侍郎--一般为一蒙古贝勒。理藩院的尚书和左右侍郎通常均由满族人担任,但在乾隆朝以前,间或也有蒙古旗人任职;在乾隆朝以后则完全由满人担任,从未有汉人任职。
  清朝都察院的首脑是两名左都御史和四名左副都御史--官职均在满人和汉人中平分。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之职位通常分别由外省的总督和巡抚兼任。六部设有24名御史,外省设有56名御史,也由数目相等的满人和汉人担任。
  御史被称为言官,因其按理享有言论自由之故:他们获准就任何事宜向皇帝进言。御史是皇帝的"耳目",负有察访悖逆行径之责;也可以弹劾、斥责、批评或褒扬任何官员和任何政策,其言论可根据他们认为合适的途径,或公开发表、或私下进谏。尽管御史的机构职能是查访官吏中的玩忽职守行为而不是关注政策本身的优劣,但由于他们警觉地监视着政策的执行,而且随时准备弹劾或攻讦负责官员,因此实际上就对现行政策的落实和新政策的制定产生了影响。御史自视为儒家礼制的卫道士,但有时对皇帝坦率的谏诤和抗辩会令他们丢掉官职,甚至丢掉性命。
  清朝中央政府的另一个显着特色是设翰林院。翰林院的功能主要在文学方面;它的两个掌院学士(一满一汉)给皇帝讲解经籍或推荐学者来讲经。掌院学士为皇帝准备敕令及在"经筵"上所作的"御论"准备草稿,而在祭孔典礼上则充当司仪。他们的助手有六名侍读学士、六名侍讲学士、六名侍读和六名侍讲,均由数目相等的满人和汉人充任,此外还有一些修撰和编修。
  翰林院拥有一座非常宏大的图书馆,收藏有御书房每本图书的复本,并保存大量的奏折和档案。翰林院内的国史馆为每一个皇帝编撰一部实录,但它只在当朝皇帝驾崩后才公开。国史馆还收集资料,为撰写皇帝、皇后、贵族、官吏和学者的传记准备素材;但它从不将清朝本身的历史写出来,因为那是下一个朝代的任务。
  翰林院的翰林只能由会试中登第的进士担任。翰林院是年轻才子的储才机构。在三年任期内,翰林可望擢补实缺并在官场上步步升迁;翰林在十年中骤升至最高官位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
  还有有两个机构在处理文案传递中发挥重要作用。通政司收纳来自外省的日常奏折(本章)
  ,而且有权启封本章以勘对驿卒是否耽误了传递时间,并检查其行文格式和措辞是否合乎规范。另一个机构奏事处则收纳无论京内和外省的正四品以上文武官员上呈的奏折。在任何情况下,奏事处都不得启封奏折,只能拆阅奏折所附文书,以验明递送人的身分,并确证上奏人是否有资格向皇上进言。如果各式凭证都合规矩,奏事处就立即将奏折交给奏事太监上呈皇帝,皇帝是第一个拆阅奏折的人。皇帝经常在奏折空白处写下批注;有些时候也会向军机大臣口谕回复旨意。然后奏折将发回给上奏人,待拜读御批后再将奏折呈回京城。通过这种方式,皇帝确保了自己了解国家状况。
  然而,"本章"制度在嘉庆朝(1796-1820年)以后就变得越来越没有用处了,最终在1901年废除,五个月后通政司也裁撤了。
  清朝中央官制:
  中枢部--内阁军机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佐理部--都察院大理寺理藩院翰林院通政司国子监钦天监
  帝室部--宗人府内务府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太医院
  在地方行政方面,中国的地方行政--蒙古、满洲、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特殊的行政区除外一有四级:省5、道、府、县。全国共有18个省、92个道、177到185个府和大约1,500个县和州。
  十八个正规省受总督和巡抚的节制(督、抚的数目在乾隆朝分别为八个和十五个,但各朝均有所变化。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有两个总督只管辖一个省--直隶和四川--但其它六个总督一般都统辖两个或三个省。十五个巡抚各管辖一个省,其余的直隶、四川和甘肃三省总督行使巡抚之职。总督和巡抚的官衔分别为正二品和从二品。
  北京的朝廷似乎因在外省督抚职位上平衡安置满人和汉人而获得了某种安全感;只要一个满人被委任为总督,他属下的巡抚一般就会是汉人,反之亦然。以整个清朝时期总算一下,种族的分配相当平均:
  57%的总督和48.4%的巡抚是满族人,与此相对43%的总督和51.6%的巡抚是汉族人。
  在巡抚之下设有一个布政使(民政厅厅长)、一个按察使(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厅…)和一个学政(教育厅厅长)--均由皇帝亲授。政府给他们提供僚属(单位职工),但他们自己还有一套私人幕僚。除了上面所列的官职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衙署专门负责盐务、漕运、税关、河道、水道和驿站。
  在省一级衙署之下的行政阶梯依次是道和府,最底端的则是县。一些大县比美国的小州还大一些;县的平均人口为20万。8知县征集税收、审断讼狱、维持地方的安定秩序,故称作"父母官",因为他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且理应照看他们。一般来说,知县上任后要与一帮通晓本县事务的当地人达成了某种谅解或契约关系。这帮人起着非官方的地方常设民事机构的作用,他们分成六"房",分别为:(l)吏、(2)户、(3)礼、(4)兵、(5)刑、(6)工。这个非官方机构的成员不从知县处领取薪俸,但获准以他们的名义征收附加的税项。他们被规定上缴一定数额的税收而自己享用余下的税款。正是这个不入流的集团操办着知县衙门繁杂的日常运转。
  在与县相同的级别上还有一些稍稍大一点的行政单位,称州和厅。有一些州直接隶属于省,它们比一般州的地位略高一点。
  农村基层控制。在每个县里有一些村庄、城、镇、乡和集市。这些乡村区域的管理留给了当地居民而非官吏来运作,国家的行政管理停留在县一级,但是,国家的控制仍然深入到称作保甲和里甲的两种村社组织中。前一种组织建于1644年以促进治安控制,后一种机制则建于1648年以协助税收征集。
  根据保甲制度,每十户立一牌,领袖称牌长。每十牌立一甲,其首曰甲长(或曰甲头);每十甲立一保,为首者称保长。这样,每保就有一千住户。每一住户在大门上贴挂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保甲负责稽查户籍、记录个人行踪,时而还作当地人口登记。保甲成员应监视邻里中的犯罪行为并向保甲长举报,保甲长则向知县具报消息。每一个保甲成员就都会是其它成员的潜在告密者。由此产生的恐惧和怀疑,约束了村民不与其乡邻密谋造反,从而也减少了叛乱的机会。对犯罪或密谋不予举报将招致连坐(集体惩罚)。每月月尾,各保长须向知县呈递甘结,担保其邻里平安无事。
  里甲经常与保甲混淆,两者其实是完全不同之机制。在乡间,每110户立一里,内中十户含丁男数最多的户主被选为里长。余下的100户分成十甲,各有一长。每三年(1656年后是每五年)作一次稽查,以确定地丁税税额。里甲的作用是协助地方居民登记,估算并征集地税和丁税,以及帮助编订"黄册",10"黄册"登录该地区所有可纳税个人的名单。
  然而,在1712年后,里甲的性质出现了某些变化;这一年,康熙帝将当年的丁男数立为定额,并宣布嗣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1740年时,几乎所有各省的人丁税都被并入了地税,这样,"
  黄册"就完全失去了它原有的用处。里甲编订纳税人丁记录的事宜终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全面的保甲编户稽查。1722年,每五年作一次丁口登记的做法被完全取消了。里甲的主要功能从为编订"黄册"提供数据,转向了催科纳赋;而里甲长则经常要为村民不缴纳应交税款负责。
  清政府实行了一种将帝国控制力扩展到社会最底部的巧妙方法。这个方法就是通过基层管理,利用当地居民来约束他们自己,与此同时则削减了地方政府的开销,并排除了任命官员的需要。
  处在乡村社会最底层的是温顺、消极和勤劳的农民,他们终年劳动以求温饱。农民们基本上听天由命,认同他们所不得不屈从的社会环境。然而,如果税收变得太重而使生活变得太苦的话,他们也会在一些比较大胆的士人或乡绅带领下揭竿而起。政府也因此认识到应及时给予他们一些恩惠;恩惠通常是采取在丰年减免赋税的方式。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能够给农民提供过得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将控制调节到一定的宽松度上。
  官阶说完,就要讲讲如何成为官了。但在这之前还要了解下当时社会结构:
  中国社会是高度分层的社会。在诸多划分社会阶层的尺度中,一个很常用的尺度是将约占总人口80%的农民与另外20%的其它人区分开来,这些其它人居住在城镇中,代表了一个由士人、缙绅、官吏、离土地主、工匠、商贩、行伍人等组成的混合阶层。另一种遵循儒家信条的划分方法,是根据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不同,划分出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哲人孟子曾称"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然而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的劳心者都是官僚统治集团的成员;在清代110万有科举功名的人中,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人占据着2.7万个官职。严格来说,中国社会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地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组成的两极结构,而总是一个由士、农、工、商四大"功能性等级"共存共处的多级体系。在这四个等级之上是政府官僚,在他们之下则是"不入流的"或"遭贬黜的"贱民,其人数不足总人口的1%,在雍正皇帝(1723-1735年)正式下谕将他们开脱除籍之前,这些人被剥夺了普通人所享有的权利。
  尽管中国社会有阶级划分,但却没有种姓制度,因此仍是公平的社会。贱民的三代子孙固然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但除他们之外,发迹的阶梯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无论其家庭、出身和宗教信仰如何。事实上,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流动性:权势之家或名门望族可能会因子孙不肖而败落,而出身低微者则会因在科举中登第并获授官职而发达。最关键的是,科举考试中取得成功,个人的声誉就得到社会的承认。
  值得注意的是,商人处在社会阶梯的底层,所谓的"商"不仅包括富裕的垄断商人,也包括小店铺主和店员及学徒。但总的来说,商业活动被认为没有士绅那样的体面,而儒家的正人君子对利润的追求颇有不满,这样一种态度遏制了商业的发展。
  士绅--即那些中举的士子--在社会上发挥了主导作用,并享有许多无可匹敌的特权。比如,只有他们才能出席官府在孔庙举办的祭祀仪式,而且通常由他们主持宗族里的祭祖礼仪。士绅在穿着打扮上就不同于常人,他们穿镶蓝边的黑袍,用诸如毛皮、锦缎和刺绣等华美的饰物来妆点靴子和腰带,而常人不管多有钱都是不准享用这些特权的。生员在冠帽上别一枚纯银簪;举人或进士则戴纯金簪。当一名进士擢升到高级官位时,他的金簪将会添上花纹,并上镶宝石、中嵌珍珠,锦袍上还将绣上九龙图案。
  士绅得到保护,可免受普通人的侵犯,也不受官吏的纠缠。一个百姓侮辱士绅所受的惩罚,将比他同样侮辱另一个百姓所受到的惩罚要重。此外,庶民不得在诉讼中涉及士绅作证。如果一名士绅自己卷进这种诉讼,是毋须亲自到公堂露面而只须派一仆人代替。要是属于这个上等阶层的一名成员作科犯案的话,将会产生棘手的问题,因为其士绅的头衔可使他免受地方长官的处置。如要告发此人的话,首先须褫夺他的士绅头衔。但知县无权这样做,因为士绅是与他平起平坐的。褫夺绅衔只能由学政来担当,而知县在判处任何惩罚前,必须商之于学政,违反这条规矩可能招徕对知县的弹劾。
  士绅阶层豁免强制性的劳役,因为他们的身分和文化教养免除他们做体力劳动。士绅也被蠲免(蠲juān)丁税,这样就能专事攻读,以准备日后的科场考试和官场履职。当1727年实现摊丁入地法时,士绅设法比常人少交纳一些地丁税。他们称自己家是"举户"、"绅户"或"大户",有别于"民户"或"小户",这样在纳赋上就有所区分。绅户只需为每石(合133又1/3)交付二千或三千文铜钱,有时更不需交纳任何漕粮,而民户则必须为每石交纳六千或七千文。7在稽查地籍时,平民和士绅合谋弄虚作假的情形屡见不鲜:农民用士绅的名义登记其耕地,从而就能少交税款且免除徭役。当年景不好或庄稼歉收时,士绅往往以百姓的名义要求官府蠲免或减少赋税;而当要求获批准时,受益最大的恰恰是士绅自己而非百姓。

  尽管士绅拥有诸多特权,但他们并非当政官僚集团的一部分;他们是地方官长与百姓之间的中介人。州县长官必须借助士绅在当地事务上的信息和建议,而士绅反过来又增进当地的福利。州县官通常是外省来的中举者,对管辖地方的事务多无兴趣,也不愿发起长期的建设规划,因为那些规划在他的短暂任期内产生不了效应,于是这类规划便落到了士绅的头上。士绅筹款修造桥梁和渡口等公共设施,集资疏浚河道、修建沟渠和堤坝、改良灌溉系统,也捐款修缮当地庙宇、神殿和古迹。此外,士绅还经常介入当地的慈善赈济事业,如为穷人开设粥棚等。
  士绅在当地社会中的一个主要作用,是在公堂外透过劝解仲裁,弥息个人与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由于现身公堂攸关一个人的声誉,因此民间争端更经常地在士绅指导下私下了结而非对簿公堂。
  士绅认为自己是文化遗产的保卫者,因此致力于传播道德信条并捐赠重资设立私塾;每月两次在所属的乡社里向村民宣诵康熙帝的"钦颁十六条上谕"。士绅支持科举制度,并经常捐钱用以修缮当地贡院。由于忠、孝、仁、义之人的榜样有助于道德教化,因此,士绅编撰地方志,记录地方的历史和杰出人物的列传。
  在动荡不安的时期,当官军不能给地方提供保护之时,士绅会组织团练乡勇,亲率他们赴敌;也会筹集资金建造堡寨或修葺城垣,以加强地方的防御能力。
  从弭息争讼到襄赞公共设施到组织当地防务,士绅在家乡本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官府和百姓之间充当了联系纽带的角色:一方面在地方事务上为官吏出谋划策,另一方面推动官吏造福地方,而这是普通百姓所做不到的事。由于士绅的身分与州县官平起平坐,因此在与当地父母官交往时能神情自如,而不像普通百姓的那种恐惧畏缩之色;在官场民间都能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如果说州县官代表着正式的权力的话,士绅则代表非正式的权力。在平时,双方的权力源自同一个政治秩序,因此利益是一致的。但有些时候,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士绅会与官员分庭抗礼,因为他们是地方唯一的有力量的集团。如果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时,士绅将组织起来,抗议官府的压迫。毫无疑问,士绅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集团。有时人们把中国称为"士绅国家",并非没有道理。
  那么怎么才能成为士绅呢?那就要靠“科举”了。
  一个人获授予士绅头衔,主要是由于在科举考试中博取了功名。而撰写所谓"八股文"的能力是中考的关键,这种文章表现一种正规严格的写作风格,要求考生有高超的文字技巧,但毋需有广博的学识。文章开篇为两句破题,随后是三句承题和一小段起讲。接着是一小段一到三句话专论该题的提比和两段--一长一短--四言或六言的押韵骈体文(虚比和中比)。然后文章款款步入后比段,再洋洋归于大结。这种文字表达形式长度在360字到720字之间。成功的写作者必须通晓韵律、擅于辞藻并精于书法和诗文。遣词贫乏或字迹潦草反映一个人功底浅薄,甚至是"鄙野钝顽",此人注定要落榜。
  科试分童试、乡试和会试几个等级举行。要获得参加童试的资格,考生必须;出具一份由一名士绅提供的担保,证明其出身和品行。童试每三年举行两次,每次考三场。第一场由考生所在地的知县主持,要求写两篇题目出自"四书"10的"八股文"和一首十二行的五言格律诗。许多考生在第一场中就因错用词汇、不合韵律和书法幼稚等缘故而被淘汰;考中县试的考生(童生)将赴考第二场。第二场科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主持。考题与第一场相同,旨在确认没有人侥幸中考县试。过这一关的童生随后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官府预先就定下了能成功通过这三场科试的考生之数目额度,比如,全国每次只有25,089人有资格参加院试。在这个数目中,直隶省所占的比额最高(2,845人)而贵州省最低(753人)。这些考生中只有1%或2%的人能过院试关而获得生员的头衔,更流行的叫法是秀才。有了这个头衔,便可获接纳进士绅阶层,但他们还只是"低绅",平均年龄为24岁。假设其寿命为57岁的话,他们就可享有士绅身分达三十三年之久。在1850年以前,全国有526,869名文生员和212,330名武生员,也即在任何时候都有总共74万生员。
  生员成为府、州、县学的学生,他们从省署获取糜膳津贴,供自己准备更高级的科试。当地士绅还向他们提供前往省府参加下一轮乡试的盘缠。每三年一次的乡试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副主考主持,两人均是皇帝从有进士头衔的官员中遴选。根据"回避法",这些考官必须来自其它省份。他们在八至十八名同考官(也称房考官)协助下履职,同考官由总督或巡抚在本省官员中遴选,他们至少要有举人头衔。由于政府允许全国只能有一千四百名生员考中乡试,因此乡试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与童试一样,乡试也考三场。通常在阴历八月初九开考。此前一天,考生便进入贡院;然后关在考房里三天,写三篇题目出自"四书"
  的文章和一首十六行的五言诗。八月初十出考房,十一日重进考房考第二场,这一场是写五篇题目出自"五经"的文章。他们在十三日再次出房,十四日又得入房考第三场,这一场要求写五篇有关政务的文章。十六日他们筋疲力尽地出考房。考试结果将在三十到四十五天内公布。
  贡院里采取了极端严密的措施以防范形形色色的作弊行为,尤其是"依靠关系"的弊端。考生的所有考卷都是密封的,而所有的同考官在阅卷期间都会隔离开来。同考官将比较好的案卷推荐给正副主考,由他们作最后定夺。在发榜日,主考官在巡抚或总督的陪同下,以皇帝的名义向中榜的考生授予举人头衔,至翌日总督或巡抚将赐宴款待这些新科举人。
  乡试案卷随后将呈送到北京的礼部审核存档。那些在乡试中落第但也显示出较高造诣的人将授予贡生头衔,并回到家乡充任地方社会的领袖或教师,等待下一次科试。举人则衣锦还乡,因为为家族和州县争了光。这些幸运者成为"高绅"成员,平均年龄为31岁。举人由省衙提供川资以参加三年一度在北京举行的会试,会试通常安排在第二年的三月。
  会试也考三场:第一场考生写四篇有关历史题材的文章--三篇阐述和一篇评论;第二场四篇考经义的文章和一首五言律诗;第三场则写一篇政治论文--策论。
  会试结果三天后即公布,中考者被授予贡士头衔,并获一个半月后参加殿试的资格。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另有十四名高官协助。这次考试只考一场,考生写一篇千余字的时务策。尽管文策的内容很重要,但隽丽的书法和出色的文风可以在开始时就引起阅卷者的注意,从而产生良好的印象。阅卷考官将十份最好的案卷上呈给皇帝,皇帝用朱笔在卷面上写下评语和考生的名次。殿试中考的考生被授予进士头衔。他们分成三甲:一甲三名获最高荣誉,二甲含余下中考者数目的30%,其余的中考人为三甲。皇帝将赐御宴恭贺他们;一甲三名将受赏80两,其余的各获30两。进士的平均年龄为34或35岁。政府定额只允许十人中有一人考中会试。从1644年到1911年,共举行了112次会试,授予了26,747个进士头衔,即平均每次会试擢238人,每年约100人。
  一般人都认为,只有富家子弟才能获得准备考试所必须的长年学习。当然,富有人家能更轻松地支付受业费用;但是,许多贫寒之家也想方设法培养出了中考的士子。最近的研究表明,明(1368-1643年)清(1604-1911年)时期获得科举功名的人中,社会分布相当广泛。在明代,47.5%的进士来自于祖上三代没有出过任何有科举功名者的家庭,而有2.5%的进士来自于祖上三代没出过一个以上中考者的家庭;约50%的进士来自于祖上三代出过高级别功名头衔的门第。在清代,19.1%的进士来自于祖上三代以内没出过有功名者的家庭;18.1%来自于出过一个或多个生员但无更高级别功名的家庭。这些资料表明,总共有37.2%的进士来自于其祖上三代的教育背景很低或完全是白丁的家庭,而62.8%的进士则来自于三代以内有科举功名的书香门第或官宦之家。
  由于成就和荣耀主要取决于才学,因此社会上逐渐流行起一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倾向。一个学子花费全部的青春用于备考,经常会有一些人倒霉地在十来次三年一度的科试中落第--这样实际上就花去了一生的时间。即使是那些考中的人也会因思想过度紧张而筋疲力尽,被折磨得唯唯诺诺,成为官场上一些谨小慎微、平庸的官吏,不会构成什么挑动事端的威胁。无怪乎君王会得意满志地评介说:"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
  科举制度最大的缺点是范围狭窄和欠缺实用性。文才和干才是两码事:精通其中一项并不意味着胜任另一项。对严格的"八股文"模式之适从,使思维僵化,抑制了思想的自由发展。也许最重要的是,这种考试制度只强调儒家价值观,以牺牲科学、技术、商务和工业等知识为代价,奖赏在文学和人文领域的成就。
  另一方面,科举制度又选拔了一些具有较高智商且熟悉公务的人,为官员晋升树立了客观公正的标准,并减少了任人唯亲及其它营私舞弊的现象。科举制度也允许社会中的所有人通过个人努力而非通过门第、财富上升到最高层,从而使社会变得比较平等。它鼓励社会流动并减弱阶级划分;来自全国各地和各种生活背景的受教育者集合到政府之中,也产生了一种统一的动力。中国的知识分子组成了一个有教养的官僚集团,它支持政府而不是像西方的思想传统那样批评政府。仔细衡量一下,科举制度的优点或许要超过其缺点。
  通过科举考试是获取士绅身分的正途,但它并非唯一的途径。监生--国子监学生身分--也可以捐取。有时贡生头衔也能捐得。捐买这些头衔的人通常是一些有钱的文人,他们或是没能博取正规的功名,或是希望取快捷方式以获得诱人的士绅地位。这些捐买者是士绅阶层中的"非正途"
  成员;他们享受不到与正途成员完全一样的声誉,而且通常只能获得一些低级的官职。但是,他们能通过考中乡试和会试使身分转为正途。一些资质上乘也很富有的童生为了避免童试的艰苦,也捐取监生头衔,以便有资格直接参加乡试。
  还应提及的是,清朝也有一套与文官科举功名相对应的武科功名,它们可由考试博取,也可通过捐买获取,但大部分军官却是出身行伍而非通过武科举获职,这些军官也能凭其官职获得士绅的身分。
  好了,说完清朝的“科举”,再说我们今天的“科考”就简单多了,生活在今天的人要幸福的多。我们不光男女老幼都可以学习文化,而且可选择余地也很大,想当官的考公务员、想当警察的考警校、相当医生的考医学院……等等,各行各业几乎都有专门的学习机构,人人都可以轻松的当上秀才。但我们现在的教育体制就先进吗?就比古代强吗?
  其实我们骨子里现在依然保持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固有思想。试问哪一个做家长的说“孩儿啊,你喜欢上学就上学,不喜欢上学就可以不上,不上学也能有好出路”?古人上学为出仕、今人上学为工作,再贬义点说;古人求学为谋一官半职,为光宗耀祖、为名载史册——理想很单纯。我们现在求学呢?往白了说是能挣份好工资——理想很现实。
  为什么说工资呢?市场经济嘛,有钱才是王道!古人把“商”列为社会最底层的贱人行列,这一点我们不能理解可能还要骂他们迂腐。而我们如今和他们正好相反。代表有钱人的“商”就是爹就是娘!试问对于“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理解我们和古人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一个视读书人为圣人,一个视读书人为敲门砖。
  从科考形式上讲,古人作八股文以考取功名,我们作考试卷以考取文凭。如今社会上拿着高学历而写不了一篇论文、做不了一篇报告的人有多少?拿着研究生文凭靠百度下载文档出售来糊口的人又有多少?放弃相对论放弃实践论而专攻考试“出题重点”成了当今莘莘学子的首要功课,这样培养出来的读书人出仕后就真的比古人强吗?如果说“八股文”培养出的人才是思想僵化、不懂变通、不够聪明的人。那我们考试卷培养出的人才就是思想活跃、名达通理、聪颖激灵的人精。那么好,从1977年恢复高考而走上仕途的官员中出过几个刘墉、出过多少和珅、冒出几位张廷玉?所以……中国文人不懂谦虚谨慎的含义,只明白天朝上国的傲慢。
  我不敢像分析清朝那样来分析当今社会,只能说依然向往70年代的中国学界。1977年冬天,中国5,700,000考生走进了曾被关闭了十余年的高考考场。当年全国大专院校录取新生273,000人。当时那20多万的学子对于知识的渴望、理想的追求是抱着怎样一股热情,他们毕业后走向全国需要知识份子的岗位工作,而后成为当今中国的支柱力量。市场经济后的中国连同教育也一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了,2013年全国的高考总录取人数近7,000,000。80%高校成了只要交学费就上学的学府。这7百万学子中怀着“不上学没地方去”的尴尬处境不得不找个地方混上3—5年的时间。这些学生1977年的学生从素质、学识等个个方面完全没有可比性。另外到1012年全国公务员及官员人数统计之和为1.37亿,这意味着每10个中国人就要养活一个国家公务员,这10个人中还得抛去没工作没收入的儿童、老人、乞丐还有公务员自己。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压力?
  以1779年清政府的最高人口统计是4.3亿,“吃皇粮"官吏总数仅为11,316人,平均38,000人养活一个朝廷“公务员”而且清政府的官员退休后不享受任何待遇,包括养老金。当时的1万1千余人治理的是120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与现在的1.37亿人管理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所形成的差距使我们不禁怀疑我们当今的中国真的需要那么多国家干部吗?另外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有学历的知识分子吗?
  中国如今发展经济可以说发展到了整个社会的边边角角,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同样灌满了经济改革的后遗症。就连往昔受人尊敬的学问家也得依靠媒体炒作商业宣传来糊口,谁有功夫静下心来做学问?闲的!
分享到:
发表评论(文明上网,友善发言,匿名评论无需登录)
还可以输入:400 个字符
评论列表6 条评论
倏忽·晓镜2018-04-13 09:48回复
强梁者不得其死即指像李固、陈蕃、嵇康这一类不服从于权势的人,他们都不得好死
倏忽·晓镜2018-04-13 09:47回复
[//@有个人]我认为,“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是中国封建主义社会中君主专制的加强与自东周的游侠到清代的“奴才”,读书人的地位越来越低下,不得不臣服于君主专制
有个人2018-04-12 23:14回复
[//@有个人]指什么
有个人2018-04-12 23:13回复
[//@繁星·梦]没明白阁下说的意思?
倏忽·晓镜2018-04-12 21:00回复
我有两句话:“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强梁者不得其死”
倏忽·晓镜2018-04-12 20:59回复
秦朝焚书坑儒,汉朝罢黜百家、党锢,三国两晋杀孔融、嵇康,宋代变法党争,明清八股文、文字狱,自古读书人仿佛就是执政者的仇敌
本文用户信息
用户昵称:有个人
文章总计:3
个性签名:暂无
本栏近期热门
本栏最新文章
网站首页|关于本站|网站地图
文字站感谢每一位喜欢本站的人,欢迎将本站分享给你的朋友!最温暖的文字记录站 ─ 文字站!文学交流群: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若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蜀ICP备14019085号 Copyright © 2015 文字站 www.wenzizhan.com 版权所有
分享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