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乡下的时候,站在路旁,什么都不想,风声,质感,色彩,阳光,都能够清晰地辨认出来。现在在路旁,唯一能做的也只有被车里的人可怜一阵子,风驰而过。昨天去中国传煤大学给孩子们讲课,有人问: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不能稍微停一两秒再回答我?引来哄堂大笑。对方涨红了脸。我知道她的意思。所以我思考了10秒。 ...
努力后也办不到的事情其实有好多。只是,在一直奔跑的路程中忘记了。有时候在某一个路口再做决定的时候,会突然被唤醒,哦,原来很多年前,我已经努力过,再努力也没有用的啊。这些事里,包括了好多。努力和父母像大人般第一次的交谈,失败了。努力装出成熟的样子让伙伴们信任,然而也失败了。努力让对方相信无论遇见任 ...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退回几年,遇见我讨厌的人,我会怎么做呢?首先,在心里骂是自然的。不过,我不会长篇大论地骂,因为讨厌的人不值得长篇大论地骂,根本讨厌程度成为一个字到两个字不等。“靠”以及“我靠”。长篇大论骂过的人也不是没有,想起来,总之是对方身上有一些我羡慕妒忌又做不到的事情。童年的时候,谁讨 ...
小提琴拉响了我们九年没有见面的记忆。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内心里产生的协奏曲,校园的路上,你上,我下,交错肩刹那而响起的那首曲子你还记得么?当然是要记得的。音像店女孩的长相算不上端庄,每次谈及她的长相,我们都会很有默契地忽略,但心里还是忍不住想笑一笑的。女孩看见我们,就像遇见她的初中同学般。笑起来, ...
哪哪,总得有一两个对手。如丁丁所说:为什么《猫和老鼠》里,汤姆永远斗不过杰克。为什么《蓝精灵》里,格格巫永远都是败者。那是因为——一旦败者有了转机,故事就意味着over。有时我们聊天不经意会互相讽刺,然后用“好啦,开个玩笑的”收尾。其实,我们都知道,每一个玩笑的背后都带着认真的意味。这些年,每个人 ...
“我外婆和你一个姓,我在想,如果万一,我们是亲戚的话……”如果我们是亲戚的话,无论发生何等的崩析,我们的关系不会像之前那样说断就断了。如果我们是亲戚的话,无论你多么不想见我,你总会听到我的消息,看到我的样子。如果我们是亲戚的话,就意味着,无论场面多僵,随着时间我们都淡忘一些应该淡忘的事情之后,相 ...
我还是偶尔会忘记时间,偶尔忘记要去的地方,偶尔怀疑现在做的一切是不是正确,偶尔感激一下现在的状况,并时不时拿现在与曾经做对比,其实发现,没什么两样。就像老板今天仍对我说:刘同,你究竟打算这样没心没肺活到多久?这句话,好像四五年之前,她也这样问过吧。说到满足的事情,那是一堆一堆的。比如,只要坐在书 ...
如果回过头再看,究竟哪一步最重要。这是我最近常问自己的问题。之所以现在要问,那是因为,现在的生活的确与之前相比有所不同。其实表象上是一样的,每天都像被打了鸡血从早忙到晚。只是以前更多的是面对事情,现在更多的是面对人。因为面对了更多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连微姐都说:我周围很多朋友遇见我都表扬你了 ...
从看到你第一眼,我就在想,无论听到什么都无意识抿下嘴唇的你应该是一个很好打交道的人吧。后来,这样的猜测一点一点地增多。因为缺少语言的沟通,所以我常常用你接下来的行为和举动来证实自己的观点。朋友问:你到底了解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沉默,寡言,心事太重,难以表达自己的人。朋友问: ...
Ann给我发来一张玉龙雪山的彩信。附了一句话:大床正对面的景,远处是玉龙雪山。没头没尾。却像下笔千言。人和人的关系,一旦开始时走得近,一辈子也是那么近。因为一开始Ann把我当上进的小学弟,所以在我心里,她无论如何都比我懂得更多,比如第一次我邀请她吃饭,她能说出哪里的夜宵又好吃又便宜。那一次吃饭,权 ...
你一定不太记得,有一场擦肩而过,还有一场我为你死了。一出热播的剧情万人传说,我只能在角落安静地听着——《临时演员》。黄渤的歌曲。早在一年之前,我坐在民居的三层安静地听着他说这首歌的故事,那时我还在想,如果这首歌播出来的话,一定会红的吧。一年就这么过去了,这首歌的demo我在车里仿佛听了不下100次 ...
今晚啥事都没做。看“那时候”的照片,想“那时候”的故事,“那时候”以为的生活是否如现在实现的这样。这两年,喜欢上了一个歌手叫阿超。一个放在廉价商品里可以直接处理掉的名字,连报备都不需要。叫阿超的人,该是有多低调呢?刚开始听,觉得他只唱给自己听。后来,觉得他唱给我听。两年过去,纵使周围都是媒体圈的 ...
我和同桌雪在北京那么多年,花点时间,便可以把我们共进晚餐的次数数过来,不是因为太多,而是因为太少。夹杂在故去那些繁杂烦乱的日子里,掉进缝隙,不仔细清扫是压根就会忘记的。其中还包括她的儿子,我的干儿子套子出生那次。其实我们见面和通电话的次数也算得过来。一男一女,她按照她的轨迹在偌大的北京城生活。我 ...
凌晨四五点钟的风,可以闻到太阳升起前的味道,带着一点儿凉意。街边的便利店明亮的招牌,店内放着异国的歌曲,收银员看着过期的周刊和报纸。几个年轻人提着啤酒瓶,一步深一步浅踏碎休息的时光,显得格外漫不经心。我想,我至少会怀念这个场景。果不其然,一个人的周末晚上,我看着手机里随意拍的印象,又想来两三瓶啤 ...
很多人应该就是被捧杀的。而我也曾不知不觉中参与了捧杀的围剿。后来,那些我喜欢的人中,真正一直出现在视野里的,不是折了,就是闪了,当然还有人被遗忘了,那些签名的照片舍不得扔,干脆扔在旮旯犄角,连着结构一并尘封了。我听顺子的《sunrises》,光线透过缝隙一点一点挤进心里,微尘轻浮,脸上被阴影与日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