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做饭
发表时间:2026-05-27用户:墨然之之阅读:22
说到我做饭这种事,历史可以说源远流长。我在白沙小学上三年级的时候,村里的大人们出外务工的极少,基本都在家种田种地。那是个物质很匮乏的时代,可每家每户都齐乐融融。那时几乎每家都有至少一头猪一头牛,我家也不例外,我妈养的那头猪是用来给我交学费的,那头牛是用来耕地的。自从我爸和我爷分家后,我家变的特别穷,农耕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老房子年数太久,而且住了四户人,一到下雨,家里就跟趟河似的。我爸为了盖那一层楼的平房,欠下不少债,债主放的是高利贷。为了还债,我爸跑去县城做泥工,只有收割时才回来,因为那台齿轮脚踩式的收割机我妈一个人没法子扛。我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做饭的,根本不用学,平时烧火时看都看会了。我家只有逢年过节才有肉吃,平时菜地里长什么吃什么,而菜地长出来的永远只有青一色的蔬菜,炒蔬菜那是比算一加一等于贰都容易的事,只需锅热了放油,油热了下菜,菜热了放盐,然后就出锅了。虽然简单,但我也挨了不少打。有一回收割季,正是酷暑,趁着月色割稻子最凉快。我爸妈天没亮就走了,走时我妈只说了一句,“我们一到家就得吃饭。”我在半睡半醒中哦哦的应着。
等我爸妈有说有笑地回到家时,太阳早就高高地挂着。我在后门的李子树下摆了几张凳子充当餐桌,然后端上了满满一大盆的茄子,再给我爸妈打来了水酒。他们一天三顿都要喝酒,尤其是我妈,体内的血气全靠那几碗酒,我爸不为什么,他就只是喜欢喝酒。
“这茄子怎么没一点辣椒?”我爸质问我。
“哦——忘放了。”我嘴唇颤抖,凳子都坐不住了。
“辣椒都没有,这菜还能吃吗?!”我爸雷霆大怒。我妈在一旁帮腔。
“那我拿去放点辣椒。”我小声地说。起身伸出手去端盆。
“不许动!我自己去!”我爸喝令道。我马上把手缩回去,呆呆地立在一旁。腿肚子在打抖,心里慌兮兮的,嘴里默念佛祖显灵,千万别让他发现我在铲菜时一不小心掉了一滴鼻涕到茄子里,搞不好他会打断我一条腿。后来佛祖果然显灵了,加了辣椒的茄子他吃的津津有味,全家只有我一个劲光扒米饭。我爸的脾气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差,不过我好像并不是特别怕他,我经常跑到村中心那口池塘旁的大樟树底下,树底下坐满了乘凉的人,我在那些多嘴多舌的人们面前一遍又一遍地喊我爸“二仔驼背”,那群人个个笑的人仰马翻,我也跟着大笑,好像骂了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似的。从此,我爸这个浑名像瘟疫一样在方圆五百里内无限扩散,每次听到别人这样叫他,他都羞愧地抬着头应和着。小时候的我,真是个蠢货。
我在镇上上初二时,我家的债不但没还完,反而利滚利越积越多,我爸妈一商量,决定举家搬到县城去。去了县城,我妈顺利进了手套厂,日子过的还不如乡下。起码乡下的房子大到可以跑,而县城寸土寸金,为了省点房租,我们一家四口挤在一间随意简单改造的猪圈里,吃睡全在里面。我只有周末回家吸两天猪屎味,我妈他们是每天都要吸,躺在猪圈里入睡,梦里都是猪屎,可我们别无他法。我只好心里不断地祈求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让我们赶紧搬离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城里住的虽然差,但吃的却远超乡下,我们每天都有肉吃。城里做饭全是用液化气灶,省时又省力,那时我妈不怎么会叫我做饭了。说我做饭不好吃还浪费时间,不如进厂帮她翻手套挣钱。一放寒暑假,手套厂成了我唯一的去处。
只有一次,应该是我妈感冒发高烧,躺着起不来,只好把做饭这件大事交给我。我爸下了工不能不吃饭,他不吃饭就拿不起泥刀,拿不动泥刀就干不了活,没有活就没有钱,没有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做饭顺理成章成了大事。我看着那一节节的藕,面露难色,我家乡下没人种藕,我更从来没烧过藕,我甚至都不知道藕长在哪里。样子像白萝卜,我照白萝卜的做法切成片,然后像炒白萝卜一样把它炒熟。这有什么难的,所有蔬菜都千篇一律。
屋子里灰暗,我爸下了工饿的已是前胸贴后背,但他还是要先喝一口酒,这是他的习惯。他夹了一叠藕塞进嘴里,很快传出沙子咯牙的窸窸窣窣声,我爸夹起一片藕仔细一瞧,藕的洞洞里藏满了泥浆。我爸扔下筷子,掷地有声问我,“藕没用水泡泥吗?!”
“没——没——”我站起身,低着头承认,铁证如山,没的狡辩。
“藕里全是泥,不泡怎么吃,真不知道你这书怎么读的!”
“书上又没教怎么烧藕。”我小声地嘀咕着。我爸咬紧牙关,一个劲地只喝酒。我妈舍不得倒掉,只好把洞洞外面的藕啃掉,那是我们吃过最小心也是最专注的一顿饭,我爸怕咯掉牙齿,电视顾不上看了,天也不聊了,满腔热血全给了带泥浆的藕,满屋子的咯吱声,还伴着猪屎味。
初中毕业后,我没再做过饭,直到墨出生。我为了做个贤妻良母,玩命地在网上学做吃的,看到什么都想学,那时我的学习热情达到了人生中的巅峰。我不再局限于只是做饭,我还要做各种点心零食,我在做吃的方面和读书一样没什么天赋,可做一个好妈妈的意志无人能阻。我先尝试做面点,那就先做包子开始吧。包子的褶子我总捏不好,要么合不笼,要么蒸开裂,总之看它那个丑样就会打消吃的想法。捏不好就多捏几次,捏着捏着总能捏出手感。可这些废品怎么办,这个一点不用担心,全部会进老方的肚子,他的肚子是无底洞。后来我总算能捏出十五个褶了,人长皱纹不好看,包子长褶子却特别赏心悦目,这又是个什么道理。蒸包子是个技术活,一开始我怎么都蒸不好,上网查了不少资料,可还是蒸出的又硬又沉,和蓬松暄软一点不沾边。
“为什么包子就是蒸不好呢?”我问老方。
“这我哪知道,我只知道吃。”
“人家说要二次醒发,什么是二次醒发?难道不是揉完扔到一边再让它发一次么?”
“会不会是做成包子了再扔一边发呢?”他的一句无心之言,我如醍醐灌顶。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呀。
“你怎么不早说。”我别过脸嗔怪道。
“你又没问我,你真有意思的。”
首次告捷后,我开足马力,在面点的道路上飚的一发不可收拾。我买来烤箱,烤完面包烤鸡鸭,我还买来一堆做披萨的材料,为了省点钱,我偷工减料,因此做出来的面包披萨都和馒头一个味,墨一点也不喜欢吃馒头,包子从出生吃到现在,也早就吃腻了。烤箱被永久地打入冷宫,这辈子想再重出江湖多半是没戏。墨和然都喜欢吃馅饼,我买来电饼铛,烙各种各样的饼,有馅的,没馅的,甜的,咸的,统统都不放过。我还学会了做肉夹馍,馒头坯子一擀,擀成鞋底状,再卷成柱子,按成饼,往电饼铛里一丢,出来切个夹肉的口子就成了馍。肉就更好办,前腿肉切成方块,酱油老抽料酒盐全倒上,八角桂皮香叶随便丢,把大葱切成节放入,扔几粒冰糖,再伸出大魔爪一顿猛抓。电压锅压上一刻钟,往炒锅里收收汁,倒到案板上剁成粗细均匀的肉碎。肉里一般放两种配菜,辣的放青椒,不辣的放生菜。毫不夸张地说,我做的肉夹镆,老少皆喜爱,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颇有几分米其林大厨的风范。
说完面点,再来说说烧菜吧。普通的家常菜与我而言没什么挑战性。我不会做海鲜,其实用不会是不恰当的,因为我压根就没有去做过,对于没有做过的东西,谈不上会不会。海鲜实在太贵,吃不起,更尝试不起。万一翻了车,钱泡汤了事小,中毒事大。墨最喜欢吃我烧的红烧肉和排骨,然的喜好我至今都摸不透,同样的一道菜,他有时给我打一百分,有时却给我打零分。人一生真是考不完的试,就连做饭都要考试被人打分。
那哥俩都是肉食动物,我烧的蔬菜不管吃没吃都是说不好吃,而我烧的荤菜没吃就说美味极了。唯独今年墨十岁生日那天,一着不慎差点毁了我在美食领域的盛名。墨说要喊十个朋友来庆祝,并交待我不用做饭,没人愿意吃饭,要做就做炸鸡。现在过生日都流行吃炸鸡,墨一年至少参加十个生日宴会,要至少吃上九次炸鸡,还有一次是披萨。还是为了省钱,我从超市买来六十个鸡中翅,四十个鸡翅根。还有两大条五花肉。这比炸鸡店实惠多了,主要是还管够。
我不是头一次炸这种东西,如果我没昏了头的话,我不可能选在墨十岁生日那天来试水。以往的炸鸡都是用一半面粉和一半淀粉来裹的,但这次家里的淀粉用光了,情急之下我用嫩肉粉代替。炸鸡的油是花生油,这是一大失误,花生油飘香满屋,完全埋没了鸡腿的香味。炸好的鸡部件成色与以往没什么不同,一如既往的诱人。我在一个超大的不锈钢长方形拖盘里码成一座炸鸡小山,他那一伙朋友蜂拥而上,像一群摇着尾巴的鸭子跑来抢食。我腌了一大汤碗的五花肉,叫老方把电饼铛抱出来烤肉,电饼铛简直无所不能,完全是我的左膀右臂。
“妈,这炸鸡怎么怪怪的。”墨悄悄地在我耳朵边说。
“怎么了,不好吃吗?”我紧张地问。
“你吃吃看,没之前的好吃。”
“好像是耶,不咋脆,还有点生硬。真是抱歉。”我浅尝一口后,十分自责。
“没事,虽差了点意思,但还是很好吃的,你别想太多。”墨拍了拍我肩膀安慰着,然后转身又去吃烤肉了。老方烤的有些吃力,他的手速总是跟不上火力,很多肉片都被他烤焦了,不过孩子们照样吃的有滋有味。
“妈!炸鸡不好吃,太不好吃了!”我在厨房收拾,然冲进来对我叫嚷。
“不好吃我也没见你少吃。”我没好气地说,炸鸡在然的手里变的黯然失色,他的腮帮子鼓鼓的,里面塞满了鸡肉。
“这个皮一点也不脆,还有点不好闻的味道。”他继续叫嚷着。
“有的吃还堵不上你的嘴,一边去。”
“不好吃还不让人说,你好过分哟。”
“那你说说说,美食专家。”
“因为皮不脆,这个我只能给你打六十分。”
“才六十分,真小气。”
“你要知足,要是鸡肉也不好吃的话,我是要打零分的。”他不客气地说。这小子动不动对我的手艺评头论足,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妈。
烧饭这种事没什么可往深处说的,反正顿顿要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什么新奇,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总之不好不坏的保持着平衡,谁要是多嘴,那我就关了炉子不烧了。
大概是做饭做多了的缘故,总之,我要当一个好妈妈的决心已经快被磨灭光了。谁做饭谁抓狂,又有谁能够幸免呢?